山东济南: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 校长可延迟退休

2020-05-11 13:40:33

来源:齐鲁壹点

9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济南市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济南市13万教职工送了一个大礼包。

济南市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辉表示,《意见》共分4大部分、12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合济南市实际,提出了符合济南特点的具体实施措施。

5年左右时间建成100个名校长工作室

在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重点抓好两点:一是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配齐建强学校党务工作队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教师党支部书记轮训,健全将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将党员教师培养成“四有”好教师的示范标杆的“双培养”机制。二是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对学术不端、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针对名师名校长“头雁效应”不明显等问题,着力构建教师梯队成长机制,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能力。一是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加强名校长培养及工作室建设,用5年左右时间建成100个名校长工作室,培养市级名校长100名。二是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完善市、区县、校三级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计划。到2022年,建立市级幼儿教师培训实践基地50处。三是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用5年左右时间,选拔培养100名职业院校青年技能名师。实施“互联网+名师建设”工程,打造名师网络工作室,设立泉城教师讲坛,启动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为破解师资流动不畅问题,提出3大保障政策。一是完善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强化教师编制核定和配备,加大教职工编制市级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二是优化教师资源配置。采取“人编同调”等方式,鼓励干部、教师跨学校、跨学段、跨区域合理流动。三是创新教师补充机制。畅通教师及高技能人才招聘“绿色通道”,支持学校选聘兼职教师和校外专家。为破解教师管理机制不活问题,提出做好3项工作。一是提高乡村中小学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打通中级和初级教师岗位比例。二是推进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探索中小学校自主开展教师职称评审。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制定中小学教师课时量标准指导方案,取消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要求。为破解教师成长激励不够问题,提出了3项保障措施。一是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二是保障教师权益。三是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

《意见》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确保财政一般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

特别优秀的校长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意见》明确,对特别优秀的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征得本人同意,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后,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济南市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辉表示,《实施意见》涵盖了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最新精神,吸收借鉴了上海、杭州等城市做法,诸多举措具有济南特点和开创性。

在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提出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四有好教师”示范标杆的“双培养”机制。在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方面。提出完善骨干教师培养体系,实施“互联网+名师建设”工程,用10年左右时间培养万名骨干教师、千名卓越教师、百名专家型教师。对特别优秀的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征得本人同意,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后,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在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方面。提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采取“人编同调”等方式,鼓励干部、教师跨学校、跨学段、跨区域合理流动。优化岗位设置管理,打通中级和初级教师岗位比例。推进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在学校开展“教师自主招聘、职称自主评价、岗位自主聘任、绩效自主分配”改革试点。

调整公务员工资须同时考虑中小学教师

《意见》明确,从教30年荣誉证书的教师本人可免费在本市境内乘坐公交车和轨道交通、参观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和博物馆。

济南市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辉介绍,下一步,教育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既要“真刀真枪”,又要“真金白银”,用好激励惠师政策,让教师更有尊严,让教育更有温度,让人民更加满意。

一是保收入。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适时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健全幼儿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建立中小学教师年度体检制度,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二是补短板。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区域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加大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明确乡村教师交通等各类补助标准。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表扬奖励、考核评价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积极推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财政部门对参加试点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适当补助。

三是多表扬。加大教师表扬奖励力度,定期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选树活动。持从教30年荣誉证书的教师本人可免费在本市境内乘坐公交车和轨道交通、参观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和博物馆。鼓励各区县设立教师关爱基金,资助乡村特困教师,对教育教学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规定进行表扬奖励。

四是护权益。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切实减轻教师负担。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校闹”行为。

严禁挤占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有编不补和空编

记者获悉,济南明确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编专用制度,严禁其他单位以任何形式挪用、借用、挤占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有编不补和长期空编等问题。

济南市委编办副主任李民表示,编制作为重要的资源,在教师队伍建设中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近年来,市委编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编制资源,较好地满足了中小学教育发展的需要。下步将继续创新思路和工作方式,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全力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挖潜创新,保障中小学编制需求。创新编制管理方式,采取精简压缩“小散弱”事业单位编制、从其他系统压缩一定比例的事业编制等措施,进一步盘活编制资源存量,坚持向教育倾斜。在严格执行省规定的核编标准基础上,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保障中小学用编需求。同时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对全市承担示范、实验、双语教学等任务,以及育龄女教师较多的中小学,按照标准高限核增教师编制。

二是动态调整,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中小学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及时按照规定的调编周期进行调整,推进教职工编制科学配置。通过在教职工编制总量内统筹调配人员、岗位、编制等方式,推动人员编制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及学段之间及时调整,着力解决区县间和区域内学校间超、空编不平衡问题。

三是统筹调剂,化解中小学编制结构性矛盾。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加大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调整编制力度等措施,优化编制结构,集中编制资源,优先满足教师队伍需要。再者,以区县为单位,根据生源变化情况,由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在核定中小学编制总量内,具体分配到各学校,结合实际统筹调剂使用。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专户编制制度,用于满编、超编的中小学补充专任教师。

四是专编专用,强化编制管理。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编专用制度,严禁其他单位以任何形式挪用、借用、挤占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有编不补和长期空编等问题。严格落实中小学校进人程序和实名制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编制审核程序,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规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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